本廠組織
本廠由中華民國各級農會及政府核定之其他地區農會組織成立,出資農會計288單位總計41、585股。
本廠設管理委員會由各出資農會理事長擔任委員,並以中華民國農會理事長為當然主任委員,本廠設業務委員會以委員21人組織之,除中華民國農會總幹事為當然主任委員外,餘由縣市、鄉鎮農會分出資金額及四年銷售金額,各二分之一比例擔任之,本廠設監查委員會以委員七人組織之,除中華民國省農會常務監事為當然主任委員外,餘亦由縣市、鄉鎮農會分出資及銷售金額各二分之一比例擔任之。
本廠設廠長一人由業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提經業務委員會同意後任免之,並承業務委員會主任委員之命綜理一切廠務。
本廠依業務需要分設總務課、會計課、資材課、業務課、 製造課、品管課、安全衛生管理課等單位。